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大部分戒毒人员经过戒毒场所系统的教育矫治,取得了较好戒治效果,可当他们回归社会后,由于缺乏系统的后续照管,导致复吸,致使所内教育成果功亏一篑。为有效破解戒毒人员高复吸率这一难题,司法部推行了以“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为主要内容的强制隔离戒毒新模式。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机制的建立,为戒毒场所巩固所内戒治成果、有效降低复吸率开辟了新路,指明了方向。
一、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的概念
后续照管,是指戒毒人员在戒毒场所完成戒毒离所后,对戒毒人员的戒毒责任从其在所期间主要由戒毒场所负担,转为由社会、家庭、社区等共同担负,对戒毒人员实施系统照管服务,帮助其解决回归社会后出现的生活困难,协助其顺利渡过复吸危机,继续进行教育、矫正、督导、帮扶等一系列有益于他们避免复吸、保持操守的再社会化活动。
二、实施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的意义
经过戒毒场所一系列标准化的脱毒治疗、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正,绝大多数戒毒人员的各项生理指标基本趋于正常,心理健康水平和个性缺陷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复和提高,可作为影响戒毒效果的重要方面,社会环境因素很难在短期内彻底改变,因此,帮助戒毒人员适应社会是一项长期工作,是戒毒人员后续照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实践证明,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后续照管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和戒毒人员的最终戒毒效果紧密联系、息息相关。同时,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后续照管联系,收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社会适应情况和戒断操守保持情况,分李国锋(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析一定期间内的复吸率,可以为戒毒场所下一步教育矫治工作总结经验、提供参考。
三、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应遵循的原则
后续照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明确参与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后续照管工作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充分自愿原则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戒治警察以志愿者身份进行后续照管,这就要充分征得后续照管各参与方的同意,特别是戒毒人员的同意。公安机关、社区、家庭等其他后续照管部门都要以戒毒人员自愿为前提,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二)科学系统原则
后续照管过程中要综合运用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方法,缓解和消除戒毒人员不良心理,按照“脱毒—康复—适应社会”的渐进规律,系统、连贯地实施后续照管,及时解决戒毒康复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三)整体联动原则
后续照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帮教部门的广泛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机关、社区、家庭等在后续照管过程中各有侧重、各有优势,只有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才能达到应有的后续照管效果。四、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期限的设定戒毒人员成功戒毒,一般包括三个阶段:脱毒阶段——康复阶段——重返社会阶段。卫生部1993年发布的《阿片类成瘾常用戒毒疗法的指导原则》指出,脱毒一般需要3~6个月,身心康复一般需要3~5年,戒毒治疗的全过程一般需要3~9年。重返社会阶段要帮助戒毒人员解决社交、求职、处理家庭关系和应对生活压力等问题,因此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期限一般可设定为3年。
五、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的工作内容
后续照管的目的是帮助戒毒人员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戒毒所在后续照管过程中应围绕这一中心开展工作。
(一)对戒治警察、戒毒人员家属进行后续照管培训,熟悉后续照管流程,掌握基本工作技能。
(二)对戒毒人员进行回归指导教育,进行抗复吸训练,建立后续照管联系,讲授寻求援助的方式和途径。
(三)通过回访、走访,掌握回归社会戒毒人员就业、生活情况,协助戒毒人员家属、社区等重建社会支持系统,修复家庭关系,进行就业扶持,减少复吸危机诱因。
(四)督促回归社会戒毒人员定期接受尿检,给予必要的心理援助和力所能及的困难扶助,建议对回归社会有严重障碍的回归社会戒毒人员接受社区戒毒。
(五)分析一定时期内回归社会戒毒人员操守保持情况,为下一步戒毒教育矫治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六、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的工作流程
后续照管工作起始于所内,承接于公安、民政、社区、家庭,完善于戒毒人员偏差认知的改变、复吸诱因的主动回避和良好生活习惯的形成,终结于戒毒人员社会支持系统的建立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全面提
高。一个完整的后续照管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在巩固期教育期间,对戒毒人员进行回归指导教育,进行抗复吸训练,提高后续照管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回归社会的心理准备和知识储备。
(二)戒毒人员离所前,与戒毒人员所在社区、单位、家庭等签订帮教协议,寄发《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告知书》,保证后续照管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三)戒毒人员离所后,按时进行回访、走访活动,及时掌握回归社会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和交友情况,给予及时的心理支持和精神鼓励。
(四)对有严重复吸危机的回归社会戒毒人员,及时进行心理咨询或心理危机干预,给予力所能及的困难扶助。对提供帮助后仍有较大复吸可能的,提出社区戒毒建议。
(五)对回归社会后较长时间(一年以上)保持良好操守的戒毒人员,戒毒所可邀请其回所做成功戒毒典型教育,对在所戒毒人员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七、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存在的不足
当前,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刚刚起步,后续照管体系还未形成,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后续照管制度建设滞后,体系不完善
《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戒毒人员后续照管,但以社区康复为基础的社会后续照管工作制度、队伍建设、相关配套政策等滞后和欠缺,立法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社区、家庭等后续照管义务单位和个人,彼此权限不明、责任不清。由于后续照管体系不完善,后续照管工作缺乏标准、监督和考核,往往造成后续照管的具体落实不连续、不系统,致使后续照管实际效果差。
(二)戒毒人员社会接纳程度低,精神压力大
近年来,随着禁毒戒毒宣传力度加大,人们对待戒毒人员更加理性,能够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关爱。但受传统观念影响,仍有一些人把戒毒人员看成“另类”、“坏人”,认为“本性难易”、“不可救药”,对之歧视、不信任,冷漠以对,造成回归社会戒毒人员无亲无友,圈子越来越小,生活烦恼无人倾诉、困难无人帮扶,精神压力大。有的家庭尽管对戒毒人员实施了帮教,但往往方法简单粗暴,不能设身处地走进戒毒人员内心世界,常常使戒毒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三)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难,生活窘迫
大多戒毒人员社会适应能力差,缺乏就业技能,长期体弱多病。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许多单位和个人不愿意接纳有吸毒经历的回归社会戒毒人员就业,致使他们回归社会后很难及时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有的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家庭困难,生活窘迫,不能及时得到社会救助,无法享受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失业救济、子女学费减免、免费职业培训、创业税收减免等福利待遇,加剧了家庭关系的恶化,加重了家庭负担,一系列现实困境使他们处于非常沮丧的境地。
八、解决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困境的对策
当前,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还存在着制度上的欠缺、观念上的陈旧和救助措施上的困难,严重制约着后续照管功能的发挥和预期效果的实现。解决了这些制约后续照管的影响因素,后续照管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后续照管工作体系
建议出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法规或规范,明确后续照管工作的管理部门、职责、任务、责任等,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各级地方禁毒委要切实组织、协调、指导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明确部门权限和职责,理顺业务关系,配齐配强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把后续照管工作纳入考核。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所需经费,积极改善办公场所设施和工作条件。后续照管服务部门应安排或吸收责任心强、有爱心、业务精通的专业人员,提高后续照管工作效率,增强后续照管实际效果。
(二)共同营造有利于戒毒工作的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禁毒戒毒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能够理性对待戒毒人员,给予应有的尊重、支持和宽容。后续照管工作人员要积极引导戒毒人员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树立全新的生活观念,积极改变影响戒毒的生活环境。戒毒所心理咨询师以及其他社会志愿者应积极关注回归社会戒毒人员的心理变化,在吸毒危机情景出现时,及时给予必要的心理咨询或危机干预。戒毒人员家属要积极修复家庭关系,创建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用血浓于水的亲情召唤戒毒人员坚定戒毒信心。
(三)加强就业安置,保障戒毒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各后续照管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禁毒办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将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支持戒毒人员考取职业技能资格或等级证书,为回归社会戒毒人员就业积极创造条件。各级政府应针对戒毒人员就业出台优惠政策,对戒毒人员创业给予税收减免或资金支持。戒毒人员所在社区、民政等部门应在廉租房、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失业救济、子女学费减等方面给予扶助,保障戒毒人员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医疗卫生部门应及时免费安排戒毒人员进行常规体检和传染病检查,开展美沙酮药物替代治疗,努力提高戒毒人员生存质量。
九、“五位一体”共同参与,保障后续照管取得成效
戒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戒毒所、戒毒人员、家庭、社区、公安机关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参与。
(一)戒毒所在后续照管工作中有独特的资源优势
后续照管是戒毒所教育工作的延伸。戒毒所作为戒毒专门机关,拥有专业化的矫治队伍,在后续照管工作中有其独特的资源优势,特别是心理矫治资源优势。戒毒人员普遍存在自私、敏感、偏执、自卑、自控力差等心理问题,回归社会后,这些问题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彻底消除,戒毒所警察以志愿者身份对回归社会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帮助,保证了心理矫治的连续性,易于取得显著的心理矫治效果。
戒毒所应重点做好后续照管五项工作。一是连续进行个案教育,系统完成所内至后续照管全部工作;二是按时回访、走访,协助戒毒人员家属对戒毒人员亲情感化,帮助其解决回归社会后的各种心理问题和不良心理倾向;三是招募、发展戒毒志愿者,对回访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针对性帮扶;四是通过典型示范、专题课堂等进行引导教育,鼓励戒毒人员坚定戒毒信心;五是和其他后续照管部门合作,商讨后续照管方案、评估后续照管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二)自我照管是戒毒人员戒毒成功的基础
自我照管,就是充分调动戒毒人员主观能动性,运用自我管理技术,自觉达到成功戒毒的能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能否成功戒毒,与其戒毒愿望强弱和自我约束能力密切相关。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戒毒人员后续照管过程中能否保持良好操守,起决定作用的是戒毒人员自己。因此,培养回归社会戒毒人员自我照管能力意义重大。
引导戒毒人员培养自我照管能力应注意以下五点:一要坚决克服“我最后再吸一次,以后再不吸了”的错误认识;二要坚定信念,以果敢的行动脱离毒品环境和毒友诱惑;三要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学会转移注意,避免“心瘾”发作;四要学会放松训练、冥想等自我调节技术,释放不良情绪;五要学会客观评价自己,端正生活态度,勇敢面对现实。
(三)家庭照管是后续照管的关键要素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由婚姻或血缘建立起来的特殊关系,家庭成员间联系紧密,荣辱与共,是感召力最强、最有效的后续照管方式。一人吸毒、全家遭殃,戒毒人员家庭期望吸毒人员戒断毒瘾,戒毒人员的最大愿望也是希望得到家属的鼓励和支持。家庭照管可以激发戒毒人员家庭责任感,更易得到亲人间不离不弃的温情和帮助,是树立戒毒信心的关键因素,是成功戒毒的重要条件。
家庭照管应努力做好六点:对戒毒人员要有耐心,始终不嫌弃、不抛弃;培养戒毒人员自律意识,督促戒毒人员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纠正戒毒人员错误认知,采用合理方式缓解不良情绪;帮助戒毒人员建立正常的人际圈、社交圈,阻止和吸贩毒人员亲密交往;鼓励戒毒人员学习,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督促戒毒人员主动接受后续照管部门帮教并接受公安机关尿检。
(四)社区照管有助于提高戒毒人员生存质量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需要所在社区及时给予戒毒人员提供就业和必要的困难救助。
社区照管可为戒毒人员提供以下服务:一是联系民政部门将困难戒毒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二是联系劳动部门对戒毒人员开展职业和岗位培训,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三是联系医疗卫生部门对年老多病戒毒人员进行医疗救助;四是创造无毒社区环境,避免戒毒人员轻易进入吸毒高危情景;五是积极构建健康的社区文化氛围,尽量避免社区群众对戒毒人员的冷漠和歧视;六是协助其他后续照管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共享后续照管信息和经验。
(五)公安照管是后续照管的坚强后盾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持社会秩序和打击吸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是所在辖区毒情监测的主体,是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的坚强后盾。
公安机关对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主要提供以下帮助:一是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二是进行毒情监测,及时发现吸贩毒违法犯罪苗头,提供无毒社会环境;三是进行禁毒戒毒法制教育,增强辖区居民拒毒守法意识;四是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防止复吸;五是利用公安警察对本辖区熟悉、有号召力的优势,介绍戒毒人员到辖区企业应聘,增加就业机会;六是利用公安数据信息网络发达的优势,为其他后续照管部门提供数据信息服务。(李国锋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