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后的社会回归

康复后的社会回归属于现代戒毒模式的后续照管阶段(即戒毒的善后辅导和回归社会阶段)。戒毒者同归社会后,常常会遇到经济、家庭、就业、歧视等问题,其中不少人就是由于顶不住压力而复吸。因而,康复后的社会回归也是毒瘾戒断的重要环 节,在我国禁毒法的规定中属于社区康复阶段。戒断人员康复后社会同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继续教育

毒品吸食者完成生理脱毒和医学治疗、心理治疗和心理康复治疗后,办理出院手续前与派出所联系,出院以后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其家属也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者单位保卫部门 签订继续教育协议书,凭协议书到戒毒所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后在家属陪同下到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单位内保部门登记,接受继续教育,防止复吸。

(二)定期辅导帮教小组

帮教小组是戒毒者同归社会的支持组织,帮教小组在帮教中对遇到的难点问题给予定期辅导解决,对共性问题社区康复中心医护 人员管教干部通过上课、宣讲等方式解决;特殊问题,个别解答, 并给予技术性指导,起到检查督促作用。同时还应建立定期回访制 度,追踪走访,教育出所戒毒人员。对戒断巩固成功的,邀请他们 同所座谈,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教育在所戒毒人员,对有复吸嫌疑 的人员,及时提请有关方面加强教育监管,通过后续照管,使相当 一部分戒毒人员戒断巩固,从而降低复吸率。

(三)跟踪检测

跟踪检测是对吸食者的督促措施,为了确信吸食者没有复 吸,需要进行定期尿检。实行两个月一次的跟踪检测,由帮教小 组成员督促原戒毒人员到社区康复中心接受检测。

(四)协调构建复原力的家庭和社区

协调构建复原力家庭及社区,即基层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戒毒人员家庭及社区,构建一个能有利于戒毒人员培育和发挥复原力的外围环境。

1.协调构建复原力家庭

包括成立家属帮教组织,运用讲座、家长会、亲子工作坊等 方法,开展家长教育和家属帮教活动,重建或改善家庭对吸毒、 逆境、戒毒人员等的认识,引导家人学会具体如何互相支持、合 作,引导家庭进行聚餐、度假、谈心等健康家庭活动。

2.协调构建复原力社区

包括开展“场所开放日”活动,改善社会公众对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和戒毒人员的认识,促使其形成正面积极的认识;指导戒毒人员出所后成立并参加针对药物滥用的白助性治疗团体(如戒毒匿名者协会);在社会适应考验性同归阶段和出所后积极增进政府机构和社 会各界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情绪支持、信息支持和子女课业、 家庭和婚姻等方面实质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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